重大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处理?
发表时间:2022-3-16 15:18:02 浏览:次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往往当事人会选择逃逸,导致事故的结果恶化,那么重大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百舜律所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重大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处理
重大交通事故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交通肇事
二、重大交通事故如何认定
其实“重大交通事故”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一般所称的重大交通事故是根据《刑法》的规定约定俗成的。根据规定,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重伤三人以上、造成财产损失三十万以上的,可称为“重大交通事故”。
根据《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重大交通事故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以上就是百舜律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重大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处理的相关知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百舜律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