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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

发表时间:2022-3-10 16:19:54   浏览:

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

王平平

内容摘要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繁荣和不断发展,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也加快了脚步,目前呈现健康快速发展的态势,这种形势的发展使得律师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扮演者重要角色,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和深入,律师队伍在不断壮大,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也提高到了一个崭新的水平。律师服务大局,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了突出贡献。但由于律师队伍的庞大和法律进程正在处于一个发展阶段,使得一部分律师的职业素质提高不上来,道德水平偏低;由于受经济社会中不正之风的不良影响,在律师队伍壮大的同时,律师的门槛降低了,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有下降的趋势,这部分律师在工作中法律正义天平出现倾斜,在工作中违心行为、违背职业道德底线的行为屡见不鲜。本文尝试对当前律师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和现象进行分析和反思,并提出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有关措施。

 

关键词 律师工作 职业道德 建设

一、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

职业道德建设是律师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关系到律师工作的质量和生命。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措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我国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必须切实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讲道德、重品行、守规则。只有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才能促使律师以良好的职业素养服务国家、社会和人民,充分发挥律师工作的职能作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二,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是推进平安中国的必然要求。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律师工作肩负着重要责任。要胜任地履行这一职责,必须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基本保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三,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律师事业发展迅速,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取得可喜成绩。但是,当前律师队伍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少数律师职业道德水平低下,违反执业纪律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妨碍了社会公平正义,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形象。只有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下大力气解决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才能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业水平,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奠定基础。

二、当今形势下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律师职业地位低,容易受到歧视。《律师法》规定:“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立法上对律师职业的如此定位,使人感觉到律师就像是向社会“贩卖法律”的个体户,与律师职业的崇高使命形成了巨大反差,使律师很难取得相应的社会地位。特别是律师对刑事案件的介入,律师们总要为他的委托人说话,找一些有利于嫌疑人的证据,或者可能会给嫌疑人传消息、串供等等,这些情况容易转化为公、检、法机关对律师的高度怀疑,高度的不信任,进而演化为对律师的职业性歧视甚至敌视。这也导致律师因地位低、社会评价低而忘记了自己的崇高使命,见利忘义,把自己的职业道德规范搁之脑后。

(二)刑事诉讼中“三难”问题仍未解决。刑事诉讼中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的问题,虽然经几年来不停的呼吁引起了一定的重视,有些地区还制定了相关的措施。但仍有少数公、检、法的警察为难律师们的办案,工作中推诿扯皮,有时律师们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这样一个小小的申请都迟迟得不到批准,使委托人质疑律师的基本办案能力,这样导致有些律师干脆不办理侦察阶段的刑事案件。而适者生存的律师也不得不放弃律师的尊严,和办案人员套近乎,找关系,甚至不惜以陪吃、陪玩、陪游等手段去实现本应正常行使的权利。

(三)司法不公、暗箱操作现象仍存在。律师在实际办案中,如果按照严格法律规定,律师可以凭着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作出一个可预测的专业性判断,通过提供专业服务,实现这一判断。但在实际办案工作中,通过双方律师智慧和劳动的竞争,以实现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优化的格局,往往因司法不公被暗箱操作所取代。律师的正当资源即专业化服务没有了价值,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这种环境下导致部分律师为了生存而出现违反职业道德的情况,也在一定层面上反映了“违规”律师的无奈心态。

(四)案件资源稀缺。目前,律师的案源主要来自于亲属、朋友、同学、熟人、客户的介绍。不经过介绍,直接上门的客户少。大部分客户在真正委托律师时,所关心的不是律师的专业水平,而是律师和法官的关系。这类委托人需要的是让律师打关系,而不是律师的专业化服务。

(五)有的律师为了钱,置法纪于不顾,置行业规范于不顾,与社会恶势力勾结,充当掮客,充当权贵们、钱老板的奴仆,丧尽做律师的起码尊严,在钱场上杀红了眼,弄得身败名裂仍执迷不悟,死不知返,这是极少数。有的律师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为了生存,无可奈何,踩点红线,情有可原。只要是为了钱,为了打赢官司,不重视提高律师业务水平,提高律师事务所服务能力,而是千方百计提高所谓公关能力,因而造就了一批不读书、不看报、不懂法律、不会出庭的“精英”,这些人在律师事务所创收高,倍受青睐,是“骨干”,是“大律师”。其实大家都知道他们创收高的背后,贿赂成本有多高?他们肥了自己,也害死了别人,是腐败分子的得力助手,同时也葬送律师事业。

三、完善与优化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塑造良好的律师形象

《律师法》界定了律师的行为和使命,赋予了律师公平实施法律,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崇高使命。律师持证上岗后虽然可以做代理办案,在维护委托人利益的同时收取一定的代理费,是律师职业的正当所得。但是另一个方面也是维护公平和正义的社会职责,所以,要加强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贯彻学习中央关于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的精神,开展经常性的律师职业道德教育,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到律师的行为工作中,增强律师的职业使命感。同时,要加强律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律师的职业道德建设与提高业务水平的专业知识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律师的思想道德水平,增强律师的社会使命感。特别是在拜金主义、腐败风气尚存的环境下,要自觉抵制金钱至上和不正之风的影响,塑造良好的律师形象。

(二)注重业务理论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执业能力

打铁必须本身硬。要想增强职业道德素质,就要通过法律学习和法律培训以及其他法学活动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执业能力,才能更好的进行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除系统学习专业知识外,还需要我们的律师及时把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内容补充到自己的专业内容中,同时还要随时关注法律条文适用的变更,更要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专业培训,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过硬的业务素质,促进业务能力的提升。

(三)健全完善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机制

各地司法部门、律师协会要按照司法部、全国律协的规划部署,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列为律师年度培训必修课,纳入实习律师、初任律师职业道德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教育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有效性,大力加强地方律师培训基地建设,完善教育培训工作体制和机制,要把职业道德教育编印成册,或写进课堂教材中,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是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和培训工作经常性的开展,形成制度,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职业道德教育宣传教育中的作用,采用微信群、QQ群、微博等多种现代化的宣传教育模式,拓宽、丰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的途径和方式。要在坚持全员轮训的基础上,做好分类、专项教育培训工作。要健全教育培训保障机制,将律师职业道德培训纳入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培训计划,提高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的效果。

(四)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规范律师的职业道德行为

对律师执业行为要加大监督、指导的力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律师的执业行为进行检查,整风肃纪,规范行为,提高律师模范遵守道德规范的自觉性,使律师的素质和水平不断提升。要经常性的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执业行为,禁止一切不规范的行为。要加大举报力度,开通举报热线,对检查和监督结果及时公布或曝光,同时采取经济处罚处罚和吊销律师资格证书处理,对严重的违纪行为绝不姑息,对屡教不改,经常犯错的坚决清除律师队伍;对涉及违法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健全完善律师执业行为考核奖惩机制

要围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规定,对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全面、认真地教育评查。一是完善律师年度考核机制。将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作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成为每年检查考核的常规项目。二是建立诚信等级评定机制。学习借鉴律师行业开展诚信等级评定机制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在全区律师行业建立诚信等级评定机制。通过诚信等级评定,提高社会对律师诚信情况的辨识度,提升律师行业社会公信力。三是用评先创优的方式树立一批好的典型,表彰那些好的做法,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用他们的先进事迹感染一批人,带动一批人,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严明纪律,完善制度,依规章制度查处违规行为。

此外,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重要的是要加强领导,站在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对律师队伍建设中现在存在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要正确面对,切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确保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有序,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廣大的人民群众,才能对得起律师肩上的天平。

总之,我们要提高对当前社会形势的正确认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整肃律师行业行风,促进律师行业自律;要进一步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强化律师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要使律师明确其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也要让他们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使律师具备高尚的执业思想,转变执业理念,模范的遵守执业纪律,不断提高道德素质和水平;同时要加大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管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使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落到实处,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律师要加大惩治力度;为建设一支人民信赖、政府放心的律师队伍,保证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而努力。

                                                   单位:安徽百舜律师事务所

参考文献:

[1]黄娟:《我国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模式的创新, 《当代教育论坛》(综合研究),201011期.

[2] 唐新华;邱房贵:《论法治中国背景下的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法制与社会,2014年33期.

[3] 徐伟静:《浅论律师职业道德,《黑龙江史志,2013年09期.

[4] 史君锋:《对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思考》,《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03期.